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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[发布时间:2014-07-03 15:34:34]
来源:青岛早报 2014-7-3 5:53:06
昨天,记者从市残联获悉,我市决定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年龄由现行的0-9岁扩大到15岁,为低保、低保边缘家庭的0-15岁智障、听障儿童少年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,脑瘫、自闭症儿童少年为每人每月3000元。同时,我市制定《青岛市1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考核及奖补细则》,切实做好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。
根据“关于做好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的通知”要求,救助范围为:具有青岛市常住户口、持有第二代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及医学诊断证明的0-15岁脑瘫、自闭症、智障、听障(重度聋儿人工耳蜗植入救助仍按青残联字〔2012〕35号规定执行)儿童少年。
救助标准为:在定点康复机构进行康复训练的低保、低保边缘家庭的0-15岁智障、听障儿童少年救助标准为每人每月1500元,脑瘫、自闭症儿童少年为每人每月3000元。符合条件的其他家庭的脑瘫、自闭症、智障、听障儿童少年,按上述相对应的救助标准减半救助。
市残联、市财政局本着鼓励先进,发挥资金效益,确保康复效果的原则,依照《青岛市1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救助工作考核及奖补细则》,按综合考核得分高低评定分为优秀、良好、合格、不合格四个等次,对考核合格以上等次的区市予以奖补。
据悉,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的0-9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的救助资金,仍按现行规定执行;在定点机构康复训练的1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的救助资金由各区市负担,奖补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;在市残联直属机构康复训练的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的救助资金由市级财政负担。
奖补资金拨付流程为:各区市残联会同同级财政部门于每年11月中旬将《青岛市1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奖补资金申请表》及“年度青岛市10-15岁残疾儿童少年康复训练花名册”上报市残联,市残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实地考核,根据综合考核结果,由市财政将奖补资金拨付区市。(记者于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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